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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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政发〔2023〕18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

通  知

各村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不发生森林火灾,现通知如下:

一、村民祭祖时,以鲜花、水果等祭品代替纸币、香烛,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村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要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严禁在森林内野炊,烧田埂及吸烟、乱丢烟头等现象。

三、各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分片包干,张贴防火标语。文明祭祖时,加强对小孩及精神病人监护,做到坟前无任何火灾现象,人方可离开。

四、清明期间加强村干部值班,4月1日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村支两委、护林员必须在家值班,特殊情况外出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主要祭祖路口必须有干部值守。

五、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险情,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参与扑救。

六、清明期间,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电话:0745-4471000)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