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镇2024年春节、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 沅陵县国民相关部门信息门户系统 m.wzifer.com 上线精力:2024-12-22 11:43

每年的春节、清明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运输、经营进入旺季。为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零售店的安全经营行为,彻底扭转我镇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87号)要求和省、市、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节、清明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有非打非、无非治违、无违规范”的原则,通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象和范围

全镇35个村(社区)辖区,1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烟花爆竹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23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和“敲门守护”行动,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家喻户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26日到2024年4月10日)

在全镇范围内,镇直有关单位要有计划地与村(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在2024年1月31日前要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2024年2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冯海辉:138*******9)。

分区划片排查: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交通执法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基层力量,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予以坚决打击取缔。同时,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证照过期的,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及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逾期不能整改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打击与教育结合: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对象,要迅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从快从严打击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违法地下产业链。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和潜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对象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4月30日前)

根据清理出的非法生产、经管、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纳入“一单四制”管理。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钉子户,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确保打击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零售网点,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长抓不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应急、交通、市监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

应急部门:负责查处零售经营网点的违法违规经营存储行为和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市监部门:负责查处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重点

(一)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以曾经有过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历史的村、户、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实主体责任,采取镇领导干部分区包片、村支两委参与的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责任细化至村(社区),加大排查力度,严防其他地区退出转产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我县辖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

非法生产领域:一是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二是关闭退出企业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

非法经营领域:一是无证、许可证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二是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的。

非法储存领域:一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二是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三是超许可范围储存或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四是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非法运输领域: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二是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的;三是零售经营店私自从批发公司仓库提取运输烟花爆竹的;四是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非法燃放领域:一是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二是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三是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二)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管理为重点

(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4)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6)落实烟花爆竹进货登记制度情况。

(三)以督导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

1.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班子和组建队伍情况;

2.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及报备情况;

3.超市、南杂店、百货商店是否存在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看仓库、储藏室);

4、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废旧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等重点场所,严防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人民政府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和发生过非法生产问题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村(社区)的监督检查,做好经常性排查工作,对重点村(社区)实行专人帮包、重点监督,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成立专门整治领导班子,组建整治队伍,队伍主要由应急办、派出所、市监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防止推诿扯皮。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要对超市、南杂店、百货商店、关闭取缔原经营户的经营储存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一查到底,对存在违规违章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举报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途径广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加强整治中的信息收集工作,建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通过举报人的积极参与,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提高整治工作的成效。

(五)严肃责任追究。镇安委办将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登查情况将在全镇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纳入2024年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