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沅陵县市民部门门户公众号公众号 m.wzifer.com 发布新闻时期:2023-11-08 11:24
沅发改字〔2022〕35号
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何志华同志任能源管理股股长;
李新奇同志任能源管理股副股长、能源安全专干(第三责任人),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股副股长职务;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
个人信息起源:沅陵县提升和体制改革局
做者:
承担的责任修改: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