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ܫ 沅陵县大家地方政府门户下载网站下载 m.wzifer.com 公布的时间段:2023-06-30 17:25

沅陵县检察机关局未来三年时间内度部门乃至每一位员工纵向教育支出业绩考核自评情况汇报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县司法局的职责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法治沅陵建设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是县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事务。下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和政工室等11个股室,按区域设置23 个司法所,共核定行政专项编制84名。下属二级机构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和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沅陵县公证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现有干部职工87名。

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2021年本部门本年支出规模为2339.84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一是基本支出128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2.52元、商品服务支出4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3.48万元),二是本级项目支出1055.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增加765.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2.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3.4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公车出行需有派车单,公务出国费用连续三年为0,“三公”经费总体较2020减少8.67万元,降幅为61.6%。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全年预算专项项目经费是210万元,实际到位210万元,其中法侓顾问、咨询购买服务50万元,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经费80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80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我局专项业务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办公费、印刷费71.14万元,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18.91万元,会议费、培训费3.21万元,车辆运行及维修费2.89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我局的专项业务经费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资产管理。我们制定了财产管理规定,对单位公共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对单位固定资产统一采购、多人经办,每月月初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订采购计划,实行多人经办、“货比三家”,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对取得的资产实物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向异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达到了预期;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这些措施,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一)经济性分析

司法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2339.84万元,年度总支出扣除其他资金支出后实际支出2339.84万元,实际支出为预算支出的100%。充分保障了各项工作所需经费。

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各部门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围绕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895次,预防纠纷482件,未有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调解案件总数978件,成功调解971件,调解成功率达99.2%,调处纠纷类型除传统意义上的婚姻家庭、邻里、山林、经济等纠纷外还包括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涉及金额约833.39余万。

社区矫正工作:2021年,全县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1人,解除矫正198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37人,解除矫正1896人。据统计,全县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78例;2021年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1人,其中APP定位监管229人,免予定位12人;办理变更居住地迁出4例、迁入2例;办理外出审批101例;向公安机关报备219人,报备率达100%;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谈话8人次;警告14人次;撤销缓刑2人;提请逮捕1人。建立就业基地1个;落实低保6人次;落实责任田25人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775人次;落实社会保险21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745人次。

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300件,其中民事61件、行政1件、刑事238件;提供法律帮助1118人次,涉及受援人360人次。共解答法律咨询263人次,其中来电151人次,来访112人次,“0745-4235925”法律服务热线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时限也有一些涉及。

沅陵县公证处截至11月22日总办案量756件。法定继承及小额继承:377件;委托:161件;协议:28件;声明:33件;遗嘱遗赠:28件;监护:3件;涉外涉港澳台:44件;亲属关系:27件;系同一人:2件;保全证据:47件;赠予4件;现场监督:1件,赋强:1件。怀化四方司法鉴定所截至11月21日办理案件数据:临床的211件,毒物的152件,病理的11件,合计374件。

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签约了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行政官司38起,提供法律意见47条,审查重大法律合同4个,有效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法律服务,降低了法律风险。

(三)有效性分析

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2021年实际支出总额未超出年初预算,专项经费实际支出也未超出年初预算,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

可持续性分析

    司法局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司法行政工作事业上,坚持局党委管财,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这些措施,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可持续性发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二)财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局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2021年司法局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